【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16.01.14
【实施日期】 2016.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税务机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总局电子申报工具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配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满足纳税人使用U盘报送纳税申报表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重新研制了电子申报软件,并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工具”。省局现决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工具软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说明
本次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工具,版本为V1.0.10,主要功能如下:
1.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2.填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3.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A,B类)。
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年报等其他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功能,仍在研发中,将在后续版本中陆续推出。
二、软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工具软件,可从安徽省国税局网站“首页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下载链接:
http://www.ah-n-tax.gov.cn/ahtax/zxbs/xzzx/ssrj/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