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5]2365号
【发布日期】 2015.12.30 【实施日期】 201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函〔2015〕236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2015〕6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312号)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2015〕6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