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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1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标函[2015]2354号
【发布日期】 2015.12.29 【实施日期】 201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具体申报事项的通知
(建标函〔2015〕235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乡规划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8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具体申报事项的通知》(建质技函〔2015〕1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关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规管函〔2015〕300 号),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评选要求补充如下:

(一)《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质函〔2015〕282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工程勘察设计”均涵盖城乡规划设计。

(二)办法第七条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规定中,从业时间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主持项目为相应的规划编制项目;获奖项目为规划编制项目;主编标准为规划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

(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申报人的推荐人除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院士(非资深院士)外,还可为中国科学院地学部院士(非资深院士)。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单位(包括注册地在本地区的中央企业),组织具备条件的申报人积极申报。

三、请具备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致函我厅申请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来函应说明拟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以往申报情况,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对申报人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于2016年1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申报。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张毅
联系电话:0551-62871500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82号)(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具体申报事项的通知》(建质技函〔2015〕125号)(略)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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