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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14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5]73号
【发布日期】 2015.12.28 【实施日期】 201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5〕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8日

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

为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全面落实《农业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安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探索产品、企业、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进一步明确推进路径和创建内容,到2017年,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5个、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区100个、示范主体1500个,构建“示范主体小循环、示范区中循环、示范县域大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通过试点示范,实现全省“两稳、两增、两提”农业发展目标,即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稳定小麦和水稻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3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持续建设,力争5年全省推进,10年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把我省打造成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

二、建设模式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品牌引领、循环利用和三产融合,探索构建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和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一)以品牌化运营打造产品生态圈。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全程可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加大品牌培育、创建和推介,促进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者相互联系、协同演变、有机融合,形成产品生态圈。

(二)以联合体组织打造企业生态圈。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产业品牌为市场导向,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形成要素、产业、利益的紧密联结,集生产、加工、服务一体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一体,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信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紧密型企业联盟。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体,创建一批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

(三)以复合式循环打造区域产业生态圈。通过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生态系统,推进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实现地域范围内的复合式循环,即构建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区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县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

三、推进路径

(一)编制发展规划,调整“五个结构”。按照市场化、全球化、绿色化、网络化和资本化要求,围绕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在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农业循环经济结构、农业区域布局结构、农业产业结构、种养结构和品种品质结构,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构建推进抓手,开展“五大行动”。一是推进绿色增效示范行动。分别在粮食、畜牧、渔业、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五个产业,实施以“绿色”为主题的攻关示范行动。积极推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二是推进品牌建设示范行动。以“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监测和管理为重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三是推进科技推广示范行动。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攻关、农信农机农艺融合、政产学研推融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融合试点。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四是推进主体培育示范行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甲级队”、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继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工作。五是推进改革创新示范行动。重点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加快农业“走出去、引进来”。

(三)落实项目载体,实行“四制管理”。强化项目带动意识,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任务,谋划和实施一批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切实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投向实行名录制,资金安排实行备案制(审批制),资金管理实行审计制,绩效考核实行评价制。

四、示范创建

创建一批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同时鼓励其他市、县自主开展创建。具体按照《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示范市县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由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另行印发)开展。

(一)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围绕区域联动发展,突出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强化组织管理、政策保障、机制创新。突出一个主攻方向、制定一个总体规划、出台一套支撑政策、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总结一套推广模式,制定完善治理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底数清楚、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方法科学的监测评价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职责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打造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围绕县域大循环,突出一个主导产业、制定一个发展规划、确定一个专家团队、建立一个指标体系、探索一个发展模式。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农牧结合、种养协调和清洁生产,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本增效适用技术,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打造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样板区,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生态化。

(三)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围绕园区中循环,突出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基础,以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集约节约、生产清洁可控、废物循环利用、绿色提质增效为主要建设内容,强化农业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集成技术,促进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有效整合,提升园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能力。力争把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全部建设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四)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主体。围绕主体小循环,突出内生动力、市场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其在县域大循环、区域中循环中的基础作用,以现代化设施、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绿色化增效为主要建设内容,提升生产主体自我循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有序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

2015年底开始:选择部分市、县,组织开展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示范主体创建和培育工作。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试点示范,探索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典型模式和技术路径。

2016年:全面推进各项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和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广典型,初步形成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

2017年:深入推进各项试点示范工作,示范市、县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总结提炼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典型模式和典型经验,形成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部与省政府已建立共同推进安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共建相关重大问题。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农委)承担具体日常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的落实。各试点示范创建市、县要明确专班专人,切实抓好试点示范工作。

(二)强化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用好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支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支农项目资金安排要向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区和示范主体倾斜。示范市县项目资金安排要向贫困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探索推广PPP、第三方运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构建生态农业产业化多元投入机制。综合利用税收、金融、价格、补贴等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相关领域。

(三)强化技术支撑。省级成立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专家指导组,确定首席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重点做好技术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包片指导、模式攻关、技术集成及创新、绩效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各地也要围绕主攻方向或主导产业,成立专家团队,做好技术保障。重点加强肥药减量控害、生产清洁节约、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服一体、资源循环利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及“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

(四)强化绩效评价。建立“目标评价、总额控制、动态管理”的示范创建评价管理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度评价相结合,书面评价与现场考评相结合,进行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情况予以通报,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创建资格;达到创建目标的,授予“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已获得示范称号的市、县,在后续年度评价中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五)强化示范带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试点示范建设的生动实践、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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