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标函[2015]2348号
【发布日期】 2015.12.28 【实施日期】 201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统计资料与统计报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建标函〔2015〕234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填报范围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工商注册、持有各类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企业);
(二)省外进皖备案的勘察设计企业(包括在皖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
二、报送方式
(一)系统填报
1.为方便企业上报,建设部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企业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数据,并打印书面报表。
2.我省勘察设计企业也可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信源V5.0系统”输入相关数据生成企业年报,并在系统上报;
3.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接收、核对及汇总,生成年报汇总表。
(二)专项填报
1.我省勘察设计企业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的统计,由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附件2表格填写,各市(省直管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
2.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皖承接业务情况的统计,由各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附件3表格填写。
(三)报送内容
1.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应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系统生成的企业年报和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统计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其工商注册所在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统计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系统生成的年报统计汇总表、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承接省外业务情况汇总表、省外勘察设计企业承接安徽省业务情况统计汇总表、年报汇总说明(包括实有企业数量、上报企业数量、未报企业清单和原因),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除年报汇总表外)发至联系邮箱。
3.为避免数据重复上报,集团公司上报集团本部独立完成的业务,子公司上报子公司自身完成的业务,集团公司不得将其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统计数据汇总上报。
三、落实责任
(一)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并督促落实勘察设计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季报和年报数据。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要按照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徐伟中 0551-62601824;张毅 0551-62871500;
联系邮箱:233932297@qq.com
技术支持: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010-88018812,
88018813,88018266,88018268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0号)(略)
2.安徽省勘察设计企业2015年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统计表
3.省外勘察设计企业2015年承接安徽省业务情况统计汇总表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2
安徽省勘察设计企业2015年承接省外业务情况统计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名称 省外分支机构所在省份名称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勘察设计证书编号 证书类别 勘察设计行业类别 资质等级 期末从业人员合计(人) 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万元) 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万元) 其中: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万元) 其中: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万元) 初步设计完成投资额(万元) 施工图完成投资额(万元) 初步设计完成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施工图完成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完成合同额合计(万元) 其中:工程咨询完成合同额(万元) 工程监理完成合同额(万元) 项目管理完成合同额(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完成合同额(万元) 工程承包完成合同额合计(万元) 其中:岩土工程治理完成合同额(万元)
附件3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2015年承接安徽省业务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报地市(盖章):
行业名称
工程勘察合同额合计(万元)
工程设计
合同额合计 (万元)
其中: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合同额(万元)
专项设计合同额(万元)
投资额(万元)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该表由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委、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