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审查,批准由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修编的《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体自保温构造》为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统一编号:DBJT11-155,图集号:皖2015J121),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原《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体自保温构造》(皖2010J121)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该标准设计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