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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六安市公安局和徐继成等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2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5]218号
【发布日期】 2015.11.25 【实施日期】 201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六安市公安局和徐继成等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
(皖政秘〔2015〕2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3月11日,六安市突发一起持枪劫持人质案件,六安市公安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安干警奋不顾身、英勇善战,成功解救全部16名人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公安干警创先争优、奋发进取,省政府决定,给予六安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给予徐继成、张慧、江民、黄仲升、屈新明、汪家明6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希望六安市公安局和立功干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要向先进学习,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英勇顽强,恪尽职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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