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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25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科函[2015]2045号
【发布日期】 2015.11.16 【实施日期】 201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材节能,环保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建科函〔2015〕20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5]1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定于11月份开展2015年度省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比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项检查安排,本次省级检查采取抽查形式,抽查范围为六安、安庆、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市。其他市依据年度及“十二五”工作报告和相关表格进行核查。(详见附件)

二、检查程序

1.检查资料。检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政策规范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及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单体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实施情况。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展情况。对照《通知》中《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

2.抽查项目。抽查当地符合《通知》要求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每个城市(含县区、建制镇)抽查6个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其中市级3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居住建筑项目;县级1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居住建筑项目)、6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同上,施工图项目与现场项目可不一样)。检查项目中需含3个以上绿色建筑项目。

3.反馈意见。检查组召开反馈会向受检地反馈意见,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告知书。

三、检查要求

1.请受检市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备查工作。

2.请其他各市于 11月20日前将年度及“十二五”工作报告和相关表格报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程武剑  0551-62871530

许 康  0551-63492966(兼传真)

邮 箱:ahjskjc@126.com

附 件:1.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2.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3.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

4.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

5.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1
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
一、基本情况
建筑能耗总量 吨标准煤 占本地区全社会总能耗比例 %
城乡既有建筑总量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中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中公共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50%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65%及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万m2 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2015年度)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万m2 农村新增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新增公共建筑面积 万m2
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说明:本地区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地区县级以上城市的统计情况后得出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
2015年度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万m2/   万m2 累计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万m2/   万m2
2015年度新增浅层地能应用面积           万 m2 累计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  万 m2
2015年度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       兆瓦 累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      兆瓦
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存量【1】 万m2
“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节能改造的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其中分项改造面积:[1]      万m2;[1]+[2]      万m2;[1]+[3]       万m2;[1]+[2]+[3]      万m2 ;[4]     万m2
2015年度完成节能改造的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其中分项改造面积:[1]      万m2;[1]+[2]      万m2;[1]+[3]       万m2;[1]+[2]+[3]      万m2 ;[4]     万m2
2016年计划完成节能改造的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其中分项改造面积:[1]      万m2;[1]+[2]      万m2;[1]+[3]       万m2;[1]+[2]+[3]       万m2 ;[4]     万m2
说明:[1]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2]建筑外遮阳系统节能改造;[3]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4]其他节能改造
五、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城镇既有公共建筑面积 万m2 大型公共建筑栋数及面积(单体面积2万平米以上) 栋,        万m2
累计完成统计建筑数量 栋,        万m2 累计完成审计建筑数量 栋,        万m2
累计完成公示建筑数量 栋,        万m2 累计监测建筑数量 栋,        万m2
2015年度完成节能改造公共建筑面积 栋,        万m2 2016年度计划完成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面积 栋,        万m2
六、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 建筑节能法制建设情况
地方性法规    (有,请填写名称) 地方政府令      (有,请填写名称)
2. 建筑节能经济政策
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支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 2016年度已经落实预算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
3. 建筑节能考核评价
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次 下发执法告知书 份
【1】夏热冬冷地区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是指既有居住建筑相关性能或效果不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有关要求的居住建筑;


附件2
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展情况
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累计已竣工的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二、绿色建筑强制及推广进展情况
[1]累计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6]其中: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项目中已获得标识的项目总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历年累计分类统计:
[2]保障性住房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7]其中:获得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3]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8]其中:获得标识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4]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9]其中:获得标识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5]其他类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10]其中:获得标识的其他类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说明:1. “累计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项目总数量及面积”指所有直接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其他方式确认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即强制实施项目。通过标识认定的强制实施项目也在统计范围内。强制实施项目指按照国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三类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类建筑为当地出台相关强制性措施后,除前三类建筑以外的其他新增的绿色建筑数量。
2. 数据平衡关系:[1]=[2]+[3]+[4]+[5],[6]=[7]+[8]+[9]+[10]
3. 大型公共建筑是指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2015年度分类统计:
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2015年度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标识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2015年度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标识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2015年度其他类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其中:2015年度获得标识的其他类建筑项目数量及面积 个,       万m2
三、绿色建筑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 绿色建筑法制、标准及实施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地方性法规    (有,请填写名称) 地方政府令 (有,请填写名称)
地方性标准规范   (有,请填写名称) 地方性绿色建筑实施管理机构 (有,请填写名称)
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主要指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阶段的专门规定) (有,请填写名称)
2. 绿色建筑经济政策
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支持绿色建筑专项资金 万元 2016年度已经落实预算的绿色建筑专项资金 万元
是否出台支持绿色建筑的其他经济政策: (有,请说明)
3. 绿色建筑评价机构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
依托单位名称
当年评出的评价标识数量(按星级分别统计)
一星级(数量及面积): 二星级(数量及面积):
评价标识质量保障机制(如有相应措施,请对具体措施做简要说明)
技术检查措施:(有,无)
复核措施:(有,无)
跟踪措施:(有,无)
标识到期检查复核措施:(有,无)


附件3
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
市(县)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建筑节能管理
体制建设情况 管理体制 5 查阅文件 确定建筑节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得1分;确定具体处室负责建筑节能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得2分;机构人员、经费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得2分。
协调机制 3 查阅文件  会议纪要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参与的建筑节能协调机制,得1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相关工作,得1分(2015年度);省级主管领导对建筑节能作出具体指导和部署,得1分(2015年度)。
考核评价 3 查阅文件 建筑节能纳入本地区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承担具体任务,得2分;建立与节能目标相挂钩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得1分。
建筑节能配套
政策制定情况 地方法规 5 查阅文件 制定建筑节能专门条例,得5分;制定节能、资源节约等相关条例,对建筑节能作出规定,得3分;制定建筑节能政府令,得2分;制定节能、资源节约等相关政府令,对建筑节能作出规定,得1分。
专项规划 2 查阅文件 制定发布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得1分;规划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满足要求,得1分。
经济政策 6 查阅文件 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得4分,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支持建筑节能,得2分;其他如墙改基金、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经济政策支持建筑节能,得2分。
标准体系 4 查阅文件 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健全,得2分;建筑节能标准配套工法、图集、设备产品材料应用标准健全,得2分。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建筑节能相关
法规制度
执行情况 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6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规划审查阶段对建筑节能提出要求,得1分;施工图审查对民用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审查,得2分;施工阶段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2分;竣工验收阶段,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查验,得1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2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能效测评和标识,得1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得1分。
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 2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建筑节能信息,得1分;建筑节能信息全面、真实,得1分。
民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工艺推广限制淘汰制度 2 查阅文件 定期发布民用建筑技术、产品、工艺、材料推广限制淘汰技术公告或目录,得1分;技术公告或目录与当地气候及资源开发、生产情况相适应,得1分。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度 6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对既有建筑建筑及能耗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及分析,确定改造重点、范围,得1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得1分;改造方案通过设计审查或技术方案评估,得1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实施程序符合要求,得1分;开展能效测评并符合要求,得2分。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级节能运行管理制度 6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得1分;通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建筑监管体系验收的,得2分;已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得1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能满足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得2分。
建筑节能与绿色阿建筑执法检查情况 执法检查 4 查阅文件 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得1分;检查覆盖建筑节能全部重点工作,得1分。对违反建筑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单位进行处罚,对工作落后城市提出批评,得1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得1分;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 培训情况 宣传培训情况 4 查阅文件 对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得1分;宣传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得1分。定期对建筑节能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得1分;培训次数多,人员覆盖面广,培训质量好,得1分。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10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而下发执法告知书的,下发1个扣5分,扣完为止。
注:检查结果与国家节能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相衔接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的各类示范完成情况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省级财政安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政策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1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的,得4分;改造项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技术要求,达到预期效果,得3分;省级财政落实改造配套资金的,得3分。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1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并且工作量满足要求的,得3分;依据统计、审计结果,已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的,得2分;已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试点的,得3分;已开展本地区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研究的,得2分;
合计 100
附件4
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
市(县)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绿色建筑管理
体制建设情况 管理体制 6 查阅文件 确定绿色建筑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得2分;确定具体处室负责绿色建筑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得2分,有专门机构负责绿色建筑日常管理,得1分;机构人员、经费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得1分。
协调机制 3 查阅文件  会议纪要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参与的绿色建筑协调机制,得1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相关工作,得1分(2015年度);省级主管领导对绿色建筑作出具体指导和部署,得1分(2015年度)。
绿色建筑配套
政策制定情况 行动方案与专项规划 6 查阅文件 按照国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出台本地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得3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得2分;规划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满足要求,得1分。
经济政策 8 查阅文件 设立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得6分,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支持绿色建筑,得4分,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支持绿色建筑,得2分;其他如墙改基金、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经济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得2分。
标准体系 4 查阅文件 制定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评价标准(导则),得3分;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加1分。
绿色建筑相关
法规制度
执行情况 标识制度 3 查阅文件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机构、人员、制度健全,得3分;
执行情况 6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有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阶段评价标识,得1分;有项目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运行标识,得2分;获得标识项目个数在全国排名在前10位,得3分。
绿色建筑宣传
培训情况 宣传情况 2 查阅文件 对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得1分;宣传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得1分。
培训情况 2 查阅文件 定期对绿色建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得1分;培训次数多,人员覆盖面广,培训质量好,得1分。
绿色建筑
重点工作 强制推广
注:检查结果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相衔接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发现1例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扣10分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发现1例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扣10分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发现1例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扣10分
说明:如受检省(市、自治区)尚无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则该项不得分。
合计 100 --


附件5
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编制大纲)

一、总体概况
简要说明本地区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进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本地政策的出台及执行情况,介绍自查基本情况及检查结果等。
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重点工作进展
(一)新建建筑节能
包括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情况、施工阶段执行情况、省内城镇建筑面积变化情况、累计节能建筑面积、“十二五”新增节能建筑面积、年度新增节能建筑面积情况,以及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情况等。
(二)绿色建筑
包括绿色建筑推广情况、优惠激励政策、“十二五”及年度标识项目数量及面积、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领域强制推广情况等。
(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包括“十二五”及年度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及地方资金配套情况,管理机制,技术路径与改造方案,组织实施与验收测评,政策标准与宣传培训等。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包括“十二五”及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日常管理机构情况、相关政策、标准制定情况、中央财政支持各类示范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科技研发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五) “十二五”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包括“十二五”期间涉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性任务完成情况。如对照《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完成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10%目标值;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合肥市达到30%;对照《安徽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等。
三、整改工作
详细介绍对上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发执法告知书的工程整改情况。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五、存在问题
六、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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