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兽医兽药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安徽恒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经核实,安徽天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兽药生产许可证换发条件。现对以上2家兽药生产企业核(换)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企业
名称
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
GMP
证书号
生产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备注
安徽恒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粉剂/散剂/预混剂、口服溶液剂
安徽省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8号
(2015)兽药GMP证字12009号
(2015)兽药生产证字12037号
2020年11月10日
复验
安徽天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兽药GMP证字81号
(2014)兽药生产证字12048号
2019年4月9日
①变更企业名称(原名:安徽天安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②变更企业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