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科函[2015]1999号
【发布日期】 2015.11.09 【实施日期】 201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建科函〔2015〕19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促使我省优秀科技计划项目转化为新科技成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15〕89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建科墙函〔2015〕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所辖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4类,内容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
二、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建筑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本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新增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请申报单位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建科墙函〔2015〕139号)有关要求积极申报。
三、优先推荐201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部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单位应于2015年11月20日前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mohurd.gov.cn)完成申报(已注册过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申报科技项目的在线审核、推荐工作,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打印申报书及附件一式3份,于2015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李璐
联系电话:0551-63437442,63492966(兼传真)
邮 箱:ahjskjc@126.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15〕890号)(略)
2.《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建科墙函〔2015〕139号)(略)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