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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2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5.11.05
【实施日期】 2015.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在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促进依法治安,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在安徽电视台举办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线,以提高全民尤其是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为目标,通过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普及活动,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管理者、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推动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勤务保障、文案策划3个工作组以及现场评审组,分别负责活动的策划筹备、协调联络、题库编纂、组织实施、后勤保障及竞赛评判等。
  三、活动内容
  竞赛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新《安全生产法》,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重要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常识等。
  四、参赛人员和队伍组织
  1.参赛人员: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安监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
  2.各市、省管县分别组织开展初赛,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复赛。复赛以市、省管县为单位,每一单位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共18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1名替补选手组成。
  五、竞赛活动各阶段安排
  竞赛活动从2015年11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11月初-12月中旬)。
  1.11月初,各地要专门召开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活动动员会议,具体安排活动组织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竞赛的浓厚氛围。
  2.11月中旬,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划定范围,并将竞赛试题及标准答案编印成册免费下发。各地依据《安徽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学习资料》(另发),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宣讲报告等形式,在全省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的热潮,为电视大赛初赛做好充分准备。
  3.12月中旬,各地组织本辖区内参赛人员集中进行初赛,选拔队员参加省级复赛。届时,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地初赛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监督。
  (二)复赛阶段(12月27日-28日)。
  1.复赛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题型为填空题、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判断题。每个代表队派3名队员参加,3名选手得分总和为总成绩,取总成绩前8名的代表队晋级决赛。
  2.复赛、决赛在合肥举办。复赛赛场在安徽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12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上午闭卷笔试,中午公布成绩及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名单,下午参加决赛的队伍到安徽电视台彩排预演。
  3.各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人,全程参与大赛的组织协调。并请于12月20日前将代表队和联络人信息(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组委会(纸质版加盖市安监局章一份,电子版一份)。
  (三)决赛阶段(12月29日)。
  1.决赛安排在12月29日下午,地点在安徽电视台演播大厅。
  2.采取擂台对抗赛转播方式进行,试题设为团队秀、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4个环节。竞赛的台位由各领队在赛前抽签确定。
  3.组委会统一协调有关企业、单位组织人员到场观摩。
  六、大赛奖励
  1.团体优胜奖:按照决赛现场竞答成绩评定,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2.组织奖:对组织竞赛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嘉奖,共10个。
  3.个人纪念奖:凡参加复赛的选手均颁发参赛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电视大赛活动是我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素质、技能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人才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层层动员,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加强学习,注重效果。各地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采取集体辅导、个人自学、讲座、竞赛等形式,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知识,广泛开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新热潮,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大力度,密切沟通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竞赛活动的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八、其他事项
  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周 吉:电话:0551-62999507。
  杨 璟:电话:0551-62641003(带传真),电子信箱:48241133@qq.com。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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