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标[2015]242号
【发布日期】 2015.10.16 【实施日期】 201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工业化建筑计价定额》的通知
(建标〔2015〕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满足工业化建筑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工业化建筑计价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内的工业化建筑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工业化建筑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以及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计价定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本计价定额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