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传[2015]205号
【发布日期】 2015.09.26 【实施日期】 2015.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皖政办传〔2015〕205号)
安徽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2015年10月8日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4:30至17: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