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5.09.24
【实施日期】 2015.09.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桐城市黄甲风电场上网电价的函
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桐城市黄甲风电场(49.5MW)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