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治联办函[2015]9号
【发布日期】 2015.09.24 【实施日期】 2015.09.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建治联办函[2015]9号)
各市、省直管县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68号)和《全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治联〔2015〕133号)要求,请各市、县于9月底前将本地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连同自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签章,电子版由纸质版签章后扫描形成)一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张萌萌;联系电话:0551-62878331、15755152115; 邮箱:243164004@qq.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1号信达好第坊8栋14层,邮政编码:230051。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