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1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5]88号
【发布日期】 2015.09.20 【实施日期】 201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皖政〔2015〕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0日

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思路

(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下,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编制实施了《安徽省“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信用制度;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主体信用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银行信贷、税收征管、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有序推进;市县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启动了合肥市、芜湖市综合信用建设试点,实施了金寨县、凤台县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务得到初步发展;长三角区域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信用合作逐步深化。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滞后,信用产品应用较少;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税费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

(二)面临形势。

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阶段。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畅通信用信息,培育和发展信用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客观需要和重要前提。

我省正处于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我省投资和贸易环境,树立安徽品牌,深化开放合作,顺利实施中原经济区等国家规划战略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开放发展核心竞争力,打造加速崛起的经济强省、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宜居宜业的生态强省的内在要求。

我省正处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期。当前社会发展中,各类重大失信事件时有发生,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尤为严重。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弘扬徽文化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强化信用产品应用、培育壮大信用服务机构、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优化经济社会运行环境,推动“美好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2.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省信用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扎实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初具规模,信用产品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项中得到广泛应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社会成员守信意识不断提高。到2020年,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信用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3.主要原则。

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省、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政府先行,社会共建。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

依法推进,规范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息主体权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公信力。相关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政府资金安排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规范诚信施政,在履行职能、制定优惠措施、举借政府性债务等方面主动守信践诺。把政务履约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合同要切实履约和兑现。统计部门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举借政府性债务,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程序透明,严格控制风险。进一步加大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失信问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府决策和行为的透明度,保证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加大网络问政力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建立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实施公务员职业信用全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徽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功能,发挥12365、12331等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申诉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打击力度,将制假信息纳入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物流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信用联合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