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标函[2015]1697号
【发布日期】 2015.09.14 【实施日期】 201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省级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标函〔2015〕169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建标函〔2015〕1469号)的要求,于9月组织开展省级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省级抽查共9个省辖市,分别为合肥、芜湖、安庆、六安、滁州、淮南、宣城、黄山、宿州。
二、抽查时间
抽查工作于9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三、分组情况
省级抽查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省建设稽查局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共同组织,分3个检查组,每组组成及分工如下。
(一)合肥、淮南、宿州
组 长:王胜波
副组长:程德旺、李萍
成 员:黄峰、丁昌松、尉迟沁玫
联系人:黄峰, 联系电话:13866132119
(二)安庆、宣城、黄山
组 长:程代英
副组长:江冰
成 员:王瑾、王磊、张淑侠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13956060566
(三)芜湖、滁州、六安
组 长:王成球
副组长:张有祝
成 员:姜峰、丁晧、许天武
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55126494
四、抽查内容
(一)《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贯彻情况;
(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五、抽查工作方法
(一)召开会议,听取受检市工作情况汇报;
(二)现场查看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
(三)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