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村函[2015]1685号
【发布日期】 2015.09.14 【实施日期】 201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动员暨村庄人居环境调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建村函〔2015〕168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做好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定于2015年9月17日(周四)下午召开2015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动员暨村庄人居环境调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部署2015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讲解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指标和信息系统使用。现将我省组织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9月17日下午15:00,时间一个半小时左右。
二、参会地点
全省16个省辖市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合肥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区)城乡建委分管领导及村镇科(处、股)主要负责人、所有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负责人。
合肥分会场设在合肥市长江西路225号五里墩电信大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2.其他分会场。
合肥市以外的其他15个省辖市设立分会场。参会人员为各市及所辖县(市、区)城乡建委分管领导及村镇科(办、股)主要负责人、所有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负责人。广德县、宿松县分别参加宣城市、安庆市分会场会议。
四、有关事项要求
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自分会场会务工作(合肥市分会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会务工作,参会人员由合肥市组织),9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各分会场制作“2015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动员暨村庄人居环境调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市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单位标牌。
3.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不随意走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吴胜亮 郭佑芹
电话: 0551-62871524 62871547
邮箱:ahsjstczc@126.com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