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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16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5]1642号
【发布日期】 2015.09.06 【实施日期】 201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5〕16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建标〔2013〕37号)要求,全省广泛开展了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7月下旬以来,我厅牵头省经信委、民政、残联、老龄办等五部门对铜陵、马鞍山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对合肥、淮北、黄山三个“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行复核。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创新检查模式,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在反馈意见时,同时对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宣贯。经过核查,铜陵市被推荐为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马鞍山市被推荐为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合肥、淮北、黄山三个“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省级复核合格。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合肥、黄山、淮北3市2010年被授予“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以来,全省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创建城市数量进一步增加。“十二五”期间,各市成立了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改造经费投入、舆论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城市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和居住区等,都配套建设或改造完善了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以及残疾人机动车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显著地改善了城市无障碍环境,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具体做法有: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部署实施。各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把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淮北市将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地方和部门的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各地把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和创建“文明街道”、“文明小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逐年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经费投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扩大无障碍设施的覆盖面,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各地成立了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创建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联动监管,统筹规划,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走上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轨道。共同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专人抓、专人管,形成齐抓共管、共创无障碍环境城市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宣传力度大,社会氛围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各地紧紧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主题,持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熟知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关心、爱护无障碍设施,关爱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树立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加深了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了解,促进了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目前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监督的无障碍环境市建设氛围已基本形成,全社会无障碍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建设改造并举,监督检查到位。各市住房城乡建委作为主要牵头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调度无障碍建设工作,对新建项目重点严把设计规范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关,对既有建筑加大改造力度,定期督查无障碍建设的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铜陵市人大还专门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请人大代表、残疾人代表就城市无障碍建设发表意见和看法,对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合肥市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起步早,并以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先进城市和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后,大部分市相继出台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马鞍山市制定了《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施工技术指南》,合肥、黄山、淮北等市还编制了中长期无障碍建设专项规划。各地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以及《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理等环节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并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

  二、存在问题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各市普遍存在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标准、细节考虑不周、覆盖率不高、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更多还停留在浅层次初级阶段,使得无障碍设施没法使用。因此,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始终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切实把好设计审查关、施工管理关、竣工验收关,确保无障碍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设施使用环节的管理。当前,无障碍设施老化、管理不健全,被挤占、损坏的情况比较普遍,例如有的盲道成为停车场,有的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另为它用,这些现象要坚决杜绝,继续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使无障碍设施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要不断拓宽无障碍设施的覆盖范围。各市特别是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些新建或改造的城市建筑做得很好,但发展不平衡,与老旧的设施无法衔接,难以发挥效用。尤其老城区是人群聚居地,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更广泛,要求更高,所以要因地制宜,更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需求。乡镇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还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营造全社会关注无障碍环境的良好氛围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残疾人,全社会所有人员都能受益,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提升的必然要求。为此应切实采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社会力量,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要有前瞻性和实用性,设计上,应考虑使用人群的个体差异和需求。

  (二)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针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配套不完善、功能不全等问题,要在抓好无障碍设施新建的同时,加快对老旧设施的改造步伐,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结合旧城改造计划,建立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在扩建、改建道路和建筑物时,同步进行无障碍改造,并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全面提升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水平。

  (三)加大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等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把维护管理工作融入无障碍环境建设、使用的全过程,形成常态化的维护管理机制,提高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四)要全面依法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依法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详细、具体的技术指导。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有效规范的约束机制。同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由城市向乡村逐步延伸,实现城乡一体、共同发展,使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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