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林金函[2015]509号
【发布日期】 2015.08.10 【实施日期】 201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林业管理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情况调研的通知
( 林金函〔2015〕509号)
各试点市林业局:
为充分了解各地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森林保险政策措施,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六安、宣城、池州、安庆、黄山市的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情况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5年8月中旬
二、主要内容:
1.2014年及2015年各市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2015年各市商品林保险的进度、投保方式,在政策性森林保险之外地方自主开展的商品林保险模式,如叠加商业保险、保单质押等情况;
3.各市将油茶、毛竹、果树等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围的政策落实情况;
4.各市在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中具体开展查勘定损及理赔工作的情况以及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等;公益林保险理赔工作中林木所有人的参与度与知晓度等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请相关市围绕以上内容自主开展调研,并于8月25日前将本地调研报告报送省林业厅基金管理站。同时,省林业厅选择宣城市泾县、池州市石台县、合肥市庐江县开展调研,请相关市通知所属县做好调研材料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