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5]146号
【发布日期】 2015.08.09 【实施日期】 201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安徽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牌子的批复
(皖政秘[2015]146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安徽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牌子的请示》(宿政〔2015〕3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牌子,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要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积极探索皖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路子,重点发展高端制鞋及皮革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制鞋产业的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基地。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