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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5-28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林计函[2015]376号
【发布日期】 2015.07.10 【实施日期】 2015.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林计函〔2015〕376号)

安庆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宜林防火字〔2015〕78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规批字〔2014〕77号文件精神,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呈报的《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同意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建设规模。其中:新建瞭望台8座、大型宣传牌22块、普通宣传牌10块、专业扑火队营房12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720平方米、检查站18处、消防水池60座、焚烧池100个;配备各类瞭望设备、专业扑火机具及装备、宣教设备、消防用车、摩托车等相关设备购置方案。(详见投资概算批复表)

  三、核定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为1640.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984.00万元、地方配套解决656.10万元。

  四、请按省林业厅印发的《安徽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林计〔2008〕69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初步设计施工,未经我厅许可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初步设计内容。项目施工要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设备物资采购工作。同时,要主动做好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协调工作,按承诺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工程效益。

  此复作为核查验收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安庆市大别山中心区域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批复表(略)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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