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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02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06.16
【实施日期】 201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扶贫救灾救济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4〕2174号)、《关于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明确目标任务

  各县(区)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尤其要摸清需要搬迁的人口规模和可供利用的土地、水利和交通等安置条件,妥善处理好需求与可能、近期与长远、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切实可行的搬迁目标和建设任务,着手编制本县(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

  二、确定搬迁对象,选择安置方式

  要统筹考虑当地规划期间的搬迁任务和安置能力,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研究提出规划重点区域和优先群体,优先保障生存环境恶劣、生产资料匮乏、生活条件艰苦的最贫困人口的搬迁。在充分尊重群众的搬迁意愿和生产生活习惯、认真分析群众的劳动技能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依托安置区的资源特点和环境容量,因地制宜规划适宜的安置任务和方式。

  三、明确建设内容,合理估算投资

  规划建设内容要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要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和估算投资规模,并测算中央、地方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的所需投资比例,以及有针对性地研究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各县(区)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并与财政、国土、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和衔接,共同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重大问题征询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的沟通衔接,引导相关支农投资共同支持安置区工程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考《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写提纲》和《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要求的说明》,认真填报有关附表,绘制区域分布图,高质量地编制好本县(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规划文本于2015年7月底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792257373@qq.com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
  ××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建议稿参考提纲

  前言
  一、基本形势
  (一)“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
  (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一)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应包括搬迁总规模、搬迁对象的构成及区域分布、分年度搬迁规模等。
  (二)搬迁方式
  应明确整自然村搬迁人口所占比例。
  (三)安置方式
  应明确不同安置方式下的安置规模。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住房建设
  (二)配套基础设施
  含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
  (三)公共服务设施
  含幼儿园、学校、卫生室、医院、文化室、活动广场等。
  (四)土地整治
  包括新开垦或改造农田、对原有宅基地的复垦整治等。
  (五)产业发展与就业培训
  (六)迁出区生态恢复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应明确不同建设内容的投资估算标准。
  (二)资金筹措方案
  六、政策保障
  (一)土地支持政策
  (二)金融支持政策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五)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六)其他政策
  七、组织实施
  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要求的说明
  1、规划有关基础数据以2014年为基准。
  2、搬迁对象主要是指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三类: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受地质灾害和地方病严重威胁的贫困人口。
  3、总结“十二五”各种形式搬迁工作,主要包括搬迁人口数量、搬迁和安置方式、投资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组织方式,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期间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区),此项内容要以扶贫现状及形式分析的方法进行描述。
  4、对照国家政策要求,各县(区)在摸底调查基础上,在“十三五”期间,如果没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或者有搬迁对象但确实无法实施安置的有关县(区),可以不编制规划。制定规划的县(区),省里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总规模,综合平衡后,区分轻重缓急,以国家重点县为主、山区县为重点,每年合理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县(区)。
  5、规划项目需绘制规范、简洁、直观、醒目的迁出区和安置区的彩色区域分布平面图。
  6、规划文本和项目表采用A4纸,页面设置按公文要求设定,平面图采用A3纸。
  7、各县提供有关材料要在商国土、水利、统计、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提供。材料内容力争数据分析和文字表述相结合,语言力求简练、准确。
  附件3:
  ××省(区、市)“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统计表
  搬迁贫困
  人口规模
  (万人) 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专项补助投资
  或切块到省的中央相关资金 省本级财政相关
  专项资金 地市和县级政府
  专项配套资金 省级层面整合
  相关渠道资金 地市和县级政府整合相关渠道资金 搬迁群众自筹资金 其他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发展改革部门利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实施的生态移民                
扶贫部门利用下达到省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扶贫搬迁                
国土部门牵头实施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其他                
  附件4:
  ××省(区、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摸底调查情况表
  规划搬迁规模 搬迁人口分布(万人) 安置方式(万人) 搬迁户可腾退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万亩)   搬迁户
  可退出
  或流转
  耕地(万亩)
户数
  (万户) 人数
  (万人)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定贫困县
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 具备
  复垦
  条件
  土地
其中:整自然村搬迁人口(万人) 小计 新建移民村 依托小城镇 依托产业园区 依托乡村旅游区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其他 小计 投亲靠友 自主搬迁 其
  他
合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附件5:
  ××省(区、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规划集中安置区 集中安置区类型 安置资源
安置区
  数量(个) 规划安置
  规模(万人) 移民新村安置区 小城镇安置区 特色产业园安置区 乡村旅游区安置区 其他类型安置区 可开发及调整耕地(万亩) 可提供就业岗位(个) 可调剂建设用地指标(万亩)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万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万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万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万人) 数量
  (个) 计划安置(万人)
合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附件6:
  ××省(区、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计划表
  安置住房(万平方米) 配套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产业发展与就业培训 迁出区生态修复(万亩)
安置区道路
  (公里) 铺设饮水管网
  (公里) 电网
  (公里) 其他附属设施(万平方米) 学校及
  幼儿园
  (万平方米) 卫生院所(万平方米) 其他村级服务设施(万平方米) 基本农田改造(万亩) 新增及改善灌面(万亩) 宅基地复垦(万亩) 特色产业基地 就业培训(万人)
种植业(万亩) 养殖场、养殖小区、棚圈等基础设施
  (万平方米)
合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附件7:
  ××省(区、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及筹资方案表
  规划投资(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备注
总投资 安置
  住房 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投资 产业发展及就业培训 迁出区生态修复 其他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 省级及以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 省级及以下整合部门资金 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筹集资金 群众
  自筹 其他
小计 配套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整治
合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注:1.省级及以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包含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切块到省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等用于搬迁的专项补助资金;2.省级及以下整合部门资金包括整合土地整治、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电网等行业或领域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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