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15.06.01
【实施日期】 201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广交会参展企业扩大出口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当前我省进出口下行压力较大,外贸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广交会平台作用,优化广交会资源配置,推动企业积极扩大出口,促进全省外贸实现增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企业扩大出口。各市商务局要开展对上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的摸排,指导企业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推动企业利用现有客商资源,加快出口进度,督促参展企业扩大出口规模,为扭转全省出口下降局面做出贡献。
二、鼓励优势企业参展。申报下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通知已经下发,各市商务局要引导鼓励出口规模特别是类别商品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申请参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要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督促申报下届品牌展位的企业会同我厅抓紧与商务部所属相关进出口商会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品牌展位,扩大品牌商品出口。
三、调整参展企业结构。目前我省广交会参展企业仍存在规模较小、出口增势不强的状况。为了推动广交会参展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我厅将根据2014年企业出口额,并结合2015年1-6月份出口增长情况,加大对下届(第118届)参展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对出口规模较小、且下降的上届参展企业,消减展位数量。从目前情况看,部分企业属于调减对象。请各市商务局务必告知相关企业,督促扩大出口规模,加快出口增长,用好用足广交会参展机会。
联系人:陈征;联系电话:0551-63540151。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