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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林业厅转发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10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林办函[2015]260号
【发布日期】 2015.04.29 【实施日期】 2015.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林业厅转发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林办函[2015]260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网站普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林业系统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信站发〔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网站是政府进行信息发布、在线互动交流、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普查的组织领导,着力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协调落实,统筹推进本次林业系统政府网站普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系统基本信息导入、审核、检查评分和汇总上报普查信息等工作,切实做好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各市林业局在做好本级系统网站普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作为网站主管单位是信息填报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负责网站和栏目基本信息填报以及更新维护工作。
三、严格自查整改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普查范围、普查方式、普查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对照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并于5月底前上报厅办公室。6月1日-10月31日,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将通过系统扫描等方式进行抽查,抽查重点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林业局网站。属于国家林业局网站群系统子站(名单见附件),也是国家林业局抽查对象,有关市、县林业局要加强监管,有关单位要切实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全省林业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551-62634044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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