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财税法[2015]435号
【发布日期】 2015.04.18 【实施日期】 2015.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干部与工作人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财税法〔2015〕43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财税法〔20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国
副组长:吴天宏、刘浩、陈军、朱长才、孟照红、李友兰、陈传文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安徽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税政条法处,孟照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名桨为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法治财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安徽省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安徽省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督查,协调、推动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