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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0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思政[2015]12号
【发布日期】 2015.03.23 【实施日期】 2015.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思政﹝2015﹞1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省做好相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属地政府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各地教育部门要与辖区学校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建立起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月月开展应急演练

  各地各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安徽省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每月开展以防震、防火、防挤压踩踏、防暴恐、防校车事故等主题的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要经常化、常态化。演练预案要精心准备,科学谋划;演练时,可邀请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给予指导;演练活动要认真组织、循序渐进,逐步缩短集结时间,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应急逃生技能。

  三、校校进行安全教育

  在“3.30”全国第20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日、“12.4”法制宣传日和防灾减灾月、安全生产月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各地各校要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利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挤压踩踏、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伤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本领。亦可请当地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学校活动,以提高教育宣传的专业性。各地学校要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拓展安全教育宣传渠道。各地要继续组织参加2015年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比赛有关事宜将另文下发)。

  四、家家携手共铸平安

  各地各校要利用家访、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把安全教育送上门,强化学生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共同抓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转发附件)印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并回收和妥善保管回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委托湖南卫视策划制作了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节目,将于3月31日18:00-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请各地教育部门及时将节目播出时间及频道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学校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让学生在家与父母共同观看,或组织学生集体收看。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在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中的有关做法可及时报省教育厅,并请在4月2日前将今年第20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的活动情况报省教育厅思政处(电子信箱:ahjyszc@126.com),省教育厅将举行专题展播宣传。
  附件:1.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略)
  2.关于做好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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