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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5]112号
【发布日期】 2015.03.20 【实施日期】 2015.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药品管理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5〕11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2015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二) 总结2014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部署2015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交流;

  (四)座谈讨论:2015年药化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各地日常监管工作中好的做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专项整治和电子监管工作;新修订GSP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药化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对化妆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五)省局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一)各市局及广德、宿松县局分管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的局领导、药化流通监管科(股)长。开展创建“规范药房”试点市(宁国、明光、桐城)分管局领导、药化流通监管部门负责人;

  (二)省局政策法规处、科技和标准处、行政审批办、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及省药学专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报到,会期2天,3月31日下午离会。

  会议地点: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科技交流中心(合肥黄山路460号)。 联系电话:0551-62200188。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局及省直管县局于3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联系人:胡宗德,电子信箱:hzd1866@ada.gov.cn,电话:0551-62999277。
  (二)参会人员食宿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自理。各市局、省直管县局限带一台车。
  附件:2015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议回执(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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