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人[2015]33号
【发布日期】 2015.03.20 【实施日期】 2015.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5〕33号)
厅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组织申报。
二、我省推荐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不超过10名。各校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报,要严把申报质量,宁缺毋滥。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
三、请各高校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任启飞,联系电话:0551-62831805。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