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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农办质函[2015]19号
【发布日期】 2015.03.17 【实施日期】 2015.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农办质函〔2015〕19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努力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2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部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统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为抓手,以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努力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切实维护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25号文件为主线,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25号)要求,重点推动市县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督促市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研究解决执法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切实加强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销售和加工过程中的贮藏运输环节监管,主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延伸绩效考核,确保农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3.推进落实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推进诚信经营。督促引导各类农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和产地准出管理(自律性检测)等制度,严防生产不合格农产品。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农产品专项整治

  4.深化突出问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管。农药及农药使用环节,重点打击违规生产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份,整顿违规使用农药和不执行采收间隔期问题。畜牧养殖环节,重点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违规添加,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和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生猪屠宰环节,重点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的清理整顿工作,打击私屠滥宰和违法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水产品方面,重点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物质和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农资方面,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通过整治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5.强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省级例行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结果利用,指导市、县依法开展好执法监督性检测。对例行检测没有覆盖到的大宗粮油作物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测。积极配合农业部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调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风险评估监测工作,系统排查“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加强全程监管提供依据。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高风险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排查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点,实施检打联动。会同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健全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集中查处大案要案,以震慑犯罪。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凡是达到移送司法标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按照“双打”工作要求,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曝光一批案值大、影响广泛的重点案件,做到举一反三。

  7.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反应迅速、处置合法、防范联动、预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层次、各行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强化舆情监测,构建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和信息跟踪评价机制,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对负面舆情信息,力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发酵蔓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及时组织专家核实处理。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主流媒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三、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8.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组织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同时,同步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全程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高标准打造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样板。鼓励引导各市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9.推行产地准出管理。会同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指导意见,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将农产品认证登记证明、质量安全检验报告和生产单位产地合格证明等作为准出管理条件,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质量证明在产地准出和全程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0.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以创建为突破口,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从检测、监管、投诉举报和农业“三品一标”监管入手,加强需求调研,谋划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信息资源利用、监管效率和安全可追溯能力,以信息化带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1.抓好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部分“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追溯试点;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隐患,科学评估防范,及时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建立“检打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抓好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四、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12.调整完善监管队伍。按照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要求相匹配的原则,加快调整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落实监管职责、改善监管条件。县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重点,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测、监管体系建设。乡镇一级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发挥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在村级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检员制度。

  13.强化检测能力建设。指导市、县、乡三级检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检测项目建设,整合农业系统内部检测资源,把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建成职责明确、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服务全面的综合性检测机构,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市、县检测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检测机构运行管理,落实保障条件,确保建得好、用得上。

  14.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综合素质、检测技能”为核心,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开展监管检测骨干培训和第三届检测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推行县乡监管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在全省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懂服务”的复合型监管队伍。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生产管理基础

  15.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大对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引进力度,建立健全覆盖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突出以蔬菜、粮油、茶叶、水果、生猪、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大宗食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为重点,逐步健全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地准出要求等配套的农业地方标准。力争全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80项以上,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标准20项以上。

  16.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大“三园两场”创建力度,新创建一批果菜茶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以“菜蓝子”产品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体,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广大农户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提高农业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17.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培育一批以农业“三品一标”和“三园两场”为基地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品牌培育、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规范化认证工作,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和监管力度,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18.做好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提升行动,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采取控肥、控药措施,支持标准化推进区开展技术配套服务,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抓好技术培训,将推广标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和明白纸,加强指导与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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