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5年)安徽证监局关于核准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3   阅读: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证监函字[2015]48号
【发布日期】 2015.03.17 【实施日期】 2015.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安徽证监局关于核准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皖证监函字〔2015〕48号)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报告》(皖徽期〔2014〕18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核准你公司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基金销售”业务。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许可证。

  三、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安徽证监局
2015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