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03.12
【实施日期】 2015.03.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包括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格申请、资格升级、资格延续和资格重新确认四种情形。
二、各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登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zwfwzx/wsbs)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报文本装订符合要求。
三、各申报单位应在2015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文本资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331号)(略)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