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皖人社明电[2015]28号
【发布日期】 2015.03.10 【实施日期】 2015.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才流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皖人社明电〔2015〕28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精神,现将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类人才,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申报产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应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企业中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按照人社厅函〔2015〕35号文件要求,我省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候选人10人、产业创新类候选人2人,两类人选指标不交叉使用。
(二)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指标控制数产生推荐人选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人员需登录东方智辰公司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信息填报(非公领域产业创新类人才请下载“产业创新类”采集工具填报,其他申报人员下载“一般申报类”采集工具填报)。
(二)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1.相关表格。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份,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打印。
2.数据库文件。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3.附件材料。表格中所填写内容均须附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包括职称证明、年龄证明、获奖证书、项目任务书,专利证书等。
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确保表格内容、证明材料复印件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真实一致。
请各单位严格按时限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