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办建函[2015]145号
【发布日期】 2015.03.10 【实施日期】 2015.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电子商务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调查的函
(皖商办建函〔2015〕145号)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商务局:
为探索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机结合,按照商务部建设司《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调查的函》(商建区域函﹝2015﹞123号)要求,拟对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情况,如开展电子商务数量、具体名录以及开展电子商务的模式,电子商务销售收入及占全部收入比重,农家店如何参与电子商务等。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并认真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电子商务情况调查表于3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孙捷 , 电话(传真)0551-63540193。
附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承办企业电子商务情况调查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电子商务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指 标
备 注
1
本地“万村千乡”承办企业数(个)
2
其中: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数(个)
3
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类型
4
其中: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个)
5
通过第三方平台(个)
6
为电商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个)
7
其他(个)
8
企业销售额(万元)
9
其中: 电子商务销售额(万元)
10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投资额(万元)
11
农家店总数(个)
12
其中:进行了信息化改造的(个)
13
开展了电子商务业务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