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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5]110号
【发布日期】 2015.03.04 【实施日期】 2015.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位职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5〕1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5年全省高校职称评审学术成果代表作和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事项
  (一)高校职称评审学术成果代表作鉴定(使用《安徽省学术鉴定信息管理系统》)。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鉴定(使用清华同方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VIP5.0)》)。
  (二)大学生毕业(学位)论文鉴定(使用清华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二、鉴定时间
  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受理时间仍为5-7月,分校时间安排见附件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大学生毕业(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受理时间不限,根据学校申请,随时办理。
  三、鉴定工作组织
  上述相似性鉴定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的要求送检。送鉴单位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送鉴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2014年已送鉴论文需在备注栏标明)。送鉴代表作需提供电子稿,并制成word或pdf格式(拍摄的除外)。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大学生毕业(学位)论文。该类鉴定采取单位送鉴和单位自鉴两种形式,各高校根据学校实际申请并填报相关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特殊情况下,省教育评估中心可到校提供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服务。在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30元/篇标准核减政府购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系统检测费。
  四、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紧抓科研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高校中级职称评审论文鉴定工作可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
  (三)请各高校在2015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检测工作登记表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教育评估中心(送鉴明细表等有关表格可在安徽教育评估网http://pgzx.ah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送鉴时间安排
  2.安徽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登记表
  3.安徽省大学生毕业(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登记表
  4.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4日

  附件1
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
送鉴时间安排

  一、2015年5月(35所)
  本科院校(12所):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科技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巢湖学院、黄山学院、铜陵学院、滁州学院、宿州学院、蚌埠学院、池州学院、安徽三联学院。
  高职院校(23所):安徽经济管理学院、淮南联合大学、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2015年6月(37所)
  本科高校(16所):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阜阳师范学院、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学院、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高职院校(22所):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三、2014年7月(44所)
  本科高校(14所):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高职院校(30所):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徽商职业学院、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安徽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登记表
  承办机构(盖章):
单位承办机构名称
 
承办机构负责人
具办人(A)
具办人(B)
姓名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E-mail
 
QQ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鉴定方式选择
(请打“√”)
1.单位送检             □
2.单位自检             □
3.上门服务              □
拟上门服务时间
月 日(周 上午或下午)
  此表可复印
  附件3
  安徽省大学生毕业(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登记表
  承办机构(盖章):
学校承办机构名称 
承办机构负责人
具办人(A)
具办人(B)
姓名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E-mail
 
QQ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鉴定方式选择
(请打“√”)
1.单位送鉴             □
2.单位自鉴             □               
  此表可复印
  附件4
  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
  送鉴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序号
论文(专著)题目
作者
署名单位
发表刊物(出版)名称
发表(出版)日期
备注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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