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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6-29   阅读:
【发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工委函[2015]57号
【发布日期】 2015.03.04 【实施日期】 2015.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工教育与考核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工委函〔2015〕57号)

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度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4日

  2014年度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机关处室、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2014年下半年退休工作人员)。同时,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对厅属事业单位副厅级省管干部进行考核。
  (一)委厅派出学习、培训,以及2014年下半年调任或转任(含军队转业)的公务员,参加委厅年度考核,分别参阅学习、培训表现,以及原工作单位情况(干部转业时的鉴定)确定等次。
  (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中,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考核。
  (三)在本考核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及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四)到县、乡(镇)、村及有关单位挂职锻炼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挂职所在地(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
  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依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的内涵及在测评中的所占分值,详见附件1。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要求,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以及党建工作、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接受教育培训等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考核方式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考核一级。要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
  委厅考核委员会由18位同志组成,程艺同志任主任,高开华、江春同志任副主任,王宜、金燕、杨德林、李和平、解平、周元、李方泽、赵宏、周晓芹,以及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各3名群众代表任委员。
  各处室、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较大处室、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民主产生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考核小组。
  (一)处级干部的考核。继续采用书面述职述廉的方式进行,不召开全厅干部大会集中述职。处室、单位负责人(含考试院内设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开(每人述职报告控制在3000字左右)。其他处级干部在本处室、单位进行述职述廉,内容重点讲2014年度创新性的工作及成效。
  所有处级干部的测评统一进行。参加测评打分的人员包括:委厅领导;机关处室(含参公管理单位)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和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内设处室副处长(副主任);考委会群众代表。其中,委厅领导与其他干部的量化测评权重各占50%。
  (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在处室(单位)述职、民主评议、量化测评的基础上,由处室、单位(考核小组)结合平时表现,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5人及以上的处室(单位),处室(单位)领导与其他人员的量化测评权重各占50%;5人以下的处室(单位),处室(单位)领导和群众对被考核人的量化测评结合在一起进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详见附件2。
  处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委厅考核委员会依据定性和量化测评结果研究确定。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按处级干部总数的15%以内确定。
  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由处室(单位)提出初步意见,书面上报厅人事处审核汇总后,由委厅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处室、单位按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考核实有人数不超过15%,上报推荐人选。计算有尾数的,可上报1名候补人选。
  公务员对被确定“基本称职”等次的,由委厅领导或人事处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及以下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度不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公务员不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拟定等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委厅范围内公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定为“优秀”等次以外的,由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的时间为3-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厅人事处反映。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一)3月16日前,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含考试院内设处室主要负责人)将述职报告直接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联系人:许胜超,电话:62831885,邮箱:ndkh@ahedu.gov.cn)。3月17-18日,统一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开述职报告。
  (二)3月19日上午8:30-11:30,请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同志,到人事处统一领取加盖公章的民主测评打分表,并确保按时将测评打分表分发到每一位参加测评打分人员手中(见前文对处级干部考核测评打分人员范围)。测评表复印无效。民主测评打分和投票时间为3月19-20日上班时间。
  为便于大家投票,共设立9个投票点:教科大楼2个,分别设在10楼、12楼东;考试院西区1个,设在四楼电梯口门厅;工商管理学院1个,设在一楼值班室;教科院1个,设在四楼办公室;省人大办公区域1个,设在就业指导中心二楼大厅;安农大南区办公区1个,设在三楼西(电教馆);装备中心1个,设在三楼大会议室;教宣中心1个,设在三楼会议室。
  (二)3月18日前,各处室、单位完成本处室、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3),并统一将个人《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5)送人事处。考核登记表可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超过1页纸)。
  (三)3月20日前,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将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书面考核结果(名单按内设机构排序),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优秀等次人员名册》、《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附件6、7、8,可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一并送人事处(联系人:韩光,电话:62831806,邮箱:hanguang@ahedu.gov.cn)。
  (四)3月下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等次,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六、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促进委厅干部和职工履职尽责,积极工作,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处室、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证质量;要加大考核力度,防止年度考核工作走过场,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严肃纪律,切实防止拉票等不正之风。
  (二)在进行量化测评时,参加测评打分人员在打分前,要上网认真查阅全部述职报告后,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对照量化测评标准,慎重地对被考核人做出评价(信息中心将在投票截止时间后开展各处室、单位人员上网查阅情况的统计)。
  (三)严肃考核纪律,净化考核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或严重干扰考核工作的,经处室(单位)考核小组或委厅考核委员会同意,可以直接定其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对违反考核纪律者,可视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附件:1.德、能、勤、绩、廉的内涵及其在测评中的所占分值
  2.机关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4.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7.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8.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附件1
  德、能、勤、绩、廉的内涵及在测评中的所占分值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占20分。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占25分。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占10分。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占35分。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占10分。

  附件2
机关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或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合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3.基本合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附件3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度
  考核量化测评表
    项目 
姓名
德、能、勤、绩、廉综合量化测评得分
总体
定性
评价
等次
对测评人的书面意见与希望
 说明:
  1、在被测评人“德、能、勤、绩、廉综合量化测评得分”栏,直接填写分值;在“总体定性评价等次”栏,均要从A、B、C、D中选择一个等次填写字母。多填或缺填对该人的测评无效;
  2、总体定性评价等次,填写A、B、C、D。其中A为“优秀”等次,分值为100-86分;B为“称职”等次,分值为85-71分;C为“基本称职”等次,分值为70-56分;D为“不称职”等次,分值为55-41分;
  3、对测评人的书面意见或希望,汇总后将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本人。
  4、德(20分),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25分),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10分),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35分),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10分),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附件4
  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4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 间
 
单  位
及 职 务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结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评语和考
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14年度 )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管理岗位职务
 
专技岗位职务
 
工勤岗位等级
本 人 总 结
主管
领导
评语

考核
等次
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单位(盖章):                  ( 2014年度)                 年  月   日
项 目
总 计
人  员  结  构  情  况
领导人员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
试用期人员
机关工勤人员
人数
职务
总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小  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定等次
未参加考核人数
优秀等次
比例情况
优秀等次人员
占总人数(%)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各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向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呈报审核;
  2.“总计”栏对应的总人数,等于“参加考核人数”与“未参加考核人数”之和;“领导人员”栏指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请对应填写人数及相应级别;
  3. 此表一式两份上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名册
  单位(盖章):                  ( 2014年度)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管理岗位(职务)或专技岗位(职务)或工勤岗位(等级)
等次
(拟定优秀的注明等额、差额)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填表人:
  2.此页不够可另附表添加。                                            联系电话:

  附件8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单位(盖章):                  ( 2014年度)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管理岗位(职务)或专技岗位(职务)或工勤岗位(等级)
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主要原因(须附事实说明材料)
备注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填表人:

  2.此页不够可另附表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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