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供业联[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实施日期】 2015.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供业联〔2015〕4号)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为做好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财政厅、省供销社《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5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企业,供销社为申报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财务资料和账务真实完整;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申报项目均纳入省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获得过国家、省级相关专项政策扶持的同一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漏填、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
(五)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2月底之前建成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必须统一纳入供销社系统项目库管理。
二、支持重点与方式
见《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平台申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会同级财政局,研究确定申报项目(除省直管县申报项目外,县级项目需报市级供销社、市财政局备案)后,登录“安徽省供销社省社新网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ahcoop.gov.cn主页右下侧),按要求填写《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申报企业财务和统计报表。省社投资企业经省供销社授权登录平台上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及省社投资企业各限报1个项目。
平台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3日-3月10日。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平台申报的项目,按照如下要求申报纸质材料。
1、《项目申报书》,2013年、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5年3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其他材料。当地供销社、财政部门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附件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5)。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可在平台下载)、目录、供销社、财政部门申请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8、申报材料经所属供销社、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上报到省供销社、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社进行审核后,由企业报送省财政厅。
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平台申报内容一致,如发现有修改内容,视为无效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材料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3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严肃廉政纪律,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责任管理。各地要按照“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三级责任制。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将对项目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项目推荐风险提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新网工程”发展的总体情况,结合实际,严格项目申报条件,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履行项目监管职责,控制项目申报数量,切实把有发展前景、有示范带动、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推荐上来,有效促进各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全省入库项目和企业统计名录,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和支持;对逾期或多报均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省供销社 金 华
陈 燕 联系电话:0551-62636875
省财政厅 侯宇翔 联系电话:0551-68150219
余 潇 0551-68150450
附件:1、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申报封面;
2、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
4、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勘查验收情况一览表;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填报表及说明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项
目
申
报
申报年度: 所属市、县(市区):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行业类别:□农资 □农产品 □日用消费品
□再生资源 □其 它
附件2:
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企业盖章处)
项目 申 报 企 业 全称: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申请资 金 扶 持 方 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邮 编
企业经营类型(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其它)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企业股权
基本情况
总股本: (万元)
名 称
出 资 额
(万元)
占总股本比 例(%)
其中:第一大股东
第二大股东
第三大股东
企业
基本概况
(2014年)
注册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净值)
(万元)
员工数
年销售额及同
比增幅(万元、%)
年净利润及同比增幅
(万元、%)财务状况
(2014年)
总资产及同比
(万元、%)
净资产及同比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资产利润率
(%)
网络
建设情况
(2014年底时点数)
经营网点数量(个)
农资、
日用品类
直营店
按所在地域分
乡级店
配送中心个数
加盟店
村级店
农产品类
农产品基地个数及类型
批发市场个数及类型
农产品收购网点个数
再生资源类
回收网点个数
专业市场个数
其他
项目
投资情况
(万元)
总预算
自筹
银行贷款
其他
拟申请
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支持资金
截至2014年底项目实际投资额
申
报
数
已
支
付
数
申报数
已
支
付
数
项 目 概 述
一 项 目 简 述
二
主
要
内
容
和
特
色
项目概 述
三 项目现有条件及目前实施情况
四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五 经济效益
项 目 概 述
六 社会效益
七 风险分析
八 项目管理办法
所属供销社意见:
所属财政局意见:
县供销社:
县财政局:
市供销社:
市财政局:
省供销社:
省财政厅:
附件3:
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
项
目
责
任
书
项 目 名 称 :
承 担 单 位 :
拟申请金额: 万元
第一条 项目责任人责任
遵守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402号)和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供业〔2008〕21号)和年度申报的各项规定,保证所实施项目真实存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认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建设,保证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完成;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条 项目推荐人责任
做好推荐项目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保证项目真实存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且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第三条 项目监督人责任
确保申报项目和申报内容符合各项申报规定;建立本地区“新网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组织总结、宣传本地区“新网工程”建设好的典型,形成利于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导向和示范效应。
承担单位(项目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供销合作社(项目推荐、监督人)
县级供销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供销合作社(项目推荐、监督人)
市级供销合作社主管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供销合作社(项目监督人)
省供销合作社主管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责任书共三页,一式三份,一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省社备案。
2、本责任书由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总社文件规定格式范本印制。
附件4:
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勘查验收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
(市县)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建设状态
在建/完工/建成
投资总额
(万元)
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固话和手机)
项目申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话和手机)
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占地面积、建设面积、建设期限、资金来源、土建设施、设备购置等)
项目现场核查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现场核查情况一致等)
供销社经办人(签字): 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供销社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序号
信息项名称
填报说明
是否必填
1
项目支持年度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是
2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 的机构名称
是
3
单位类别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是
4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企业必填
5
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企业必填
6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企业必填
7
法人或自然人姓名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是
8
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是
9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是
10
专项资金名称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是
11
申报项目名称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是
12
项目建设地点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建设项目必填
13
项目所属产业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建设项目必填
14
项目报审级次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区(或开发区)
是
15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否
16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建设项目必填
17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是
18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必填
19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必填
20
贷款卡号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1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2
项目贷款银行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3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是
24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最多100字)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