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5]16号
【发布日期】 2015.02.11 【实施日期】 2015.0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5〕16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胆开拓,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提供优质服务的新需求,为打造阳光政务、建设美好安徽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据《2014年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考核结果,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农委等19个单位为“2014年度优秀窗口单位”;对省安全监管局、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省贸促会、省公安厅等10个窗口单位予以表扬。
希望各窗口单位再接再厉,以先进为榜样,以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大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力度,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