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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7-08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皖安监明电[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2.10 【实施日期】 2015.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煤炭工业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皖安监明电〔2015〕6号)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特殊时期,正处于冬春交替时节,气温变化大,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今年1月份,全省非煤矿山已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而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矿山事故。春节在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特别是针对春节期间和节后全国“两会”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各类矿山安全生产。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组织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4﹞41号)要求,组织矿山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特别是地下矿山要加强以防火灾、防中毒窒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防排水等系统设备检修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春节期间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安全教育,防止出现麻痹松懈情绪,杜绝疲劳下井、酒后下井等行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并实施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各类矿山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各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前要对作业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在矿区周围、通向矿区道路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强巡查和值班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矿山企业复工前,必须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对矿井通风、井巷维修、机电设备、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山边坡等重点区域、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矿山自查合格后,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局递交复工复产报告。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加大对节后矿山复工复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严格复产程序和标准,组织复产验收。未经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四、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落实岗位责任,所有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信息调度,及时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加强应急预警工作,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进行应急处置。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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