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基[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5.02.04 【实施日期】 2015.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
(皖教秘基〔2015〕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14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逐条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协作,抓工作部署、抓制度完善和政策落实、抓重点违规行为规范和查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辅材料管理得到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有序。
2014年,省教育厅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并分3次派工作组赴各地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范围覆盖了全省各市和大部分县(区),从明察暗访的情况看,各地能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采取了切实有力的措施,绝大多数学校都能自觉遵守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但从省教育厅接到的群众举报来看,仍然有极少数地方重视不够,个别学校规范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补课的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全省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掌握的情况,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省教育厅再次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学校补课情况进行了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暗访情况
本次暗访涉及合肥、淮北、亳州、阜阳、池州、六安、淮南、滁州、宿州、马鞍山等10市的部分学校,从暗访情况看,绝大多数学校都能够遵守国家和我省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政策要求,没有发现违规现象,但仍有极少数学校违规组织补课。违规补课情况如下:
(一)阜阳市。阜阳十中高二、高三年级,阜阳十六中初中三个年级,阜阳一中、四中、五中、红旗中学高中三个年级,均违规补课。颍上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部分班级、高三年级违规补课。临泉一中各年级,临泉二中高中部各年级,临泉实验中学高中部、初中部各年级,临泉四中(初中)各年级,临泉农机学校(民办初中)各年级,临泉城东中学(民办初中)各年级,以上均现场发现违规补课。
(二)亳州市。涡阳县犇鑫学校各班内均有教师在上课。利辛县实验中学的初中和小学五年级的三个班上课,据了解是每隔一周上一次。利辛五中周六、周日下午上课。
(三)池州市。东至二中高三年级周六补课一天,东至三中高三年级周六、周日补课一天半,东至县东流中学高中三个年级均补课一天半,东至县胜利初中初三年级周日补课一天。
(四)六安市。新安中学、田家炳实验中学高三年级周六在上课,六安中学、皖西中学高中各年级都在上课。
(五)淮南市。凤台县一中高三年级在集体补课。
(六)滁州市。凤阳一中高三年级补课。
(七)宿州市。泗县实验学校(初中)八年级、九年级在补课。
二、处理意见
对上述暗访到的违规情况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给予12所省示范高中黄牌警告,阜阳市:阜阳一中、五中、红旗中学,颍上县第一中学,临泉一中、临泉二中、临泉实验中学;六安市:新安中学;池州市:东至二中、东至三中;淮南市:凤台县一中;滁州市:凤阳一中。上述学校须作出书面检查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责令属地教育局报告当地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全面整改办学行为,整改情况及效果须报省教育厅。上述学校整改后经暗访检查如仍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省示范高中称号。
(二)给予临泉县农机学校、临泉县城东中学、涡阳县犇鑫学校、利辛县实验中学、利辛五中、泗县实验学校等6所民办学校全省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由属地教育局督促限期整改,书面检查、整改情况及效果分别报所在市教育局。属地教育局在对这些学校年检时按照省厅有关规定给予不合格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报所在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减少当年招生计划。对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令其停止招生。
(三)给予阜阳十中(市示范高中)、阜阳第十六中学(公办初中)、阜阳市第四中学(市示范高中)、临泉四中(初中),东至县东流中学(市示范高中)、东至县胜利初中,六安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市示范高中)、皖西中学(市示范高中)、六安中学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属地教育局对上述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学校进行全面整改,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
(四)上述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反映出一些校长法治观念淡薄,教育理念落后,日常管理松弛,同时也反映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力。在此,给予阜阳市教育局、利辛县教育局、临泉县教育局、凤阳县教育局全省通报批评,责令阜阳市教育局、利辛县教育局、临泉县教育局、凤阳县教育局在全市(县)范围内立即部署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对辖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坚决打击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结果和整治情况分别由阜阳市教育局、亳州市教育局和滁州市教育局审查后报省教育厅。
上述书面检查、整改情况和效果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请市教育局于2015年2月16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
2014年,省教育厅部署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各地积极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日常接到的群众举报、各地上报的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多次暗访情况来看,凡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有实际行动的,当地规范办学行为形势均较好。但是仍然有少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认识不足,监管不力,查处不严,导致补课现象有增无减。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出整改措施,把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本地中小学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将根据日常群众举报情况和年度暗访情况,把规范办学行为形势较为严峻的市(县、区)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暗访力度,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