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30305 【发文字号】 皖卫党发[2015]17号
【发布日期】 2015.02.02 【实施日期】 2015.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建立委党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皖卫党发〔2015〕17号)
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提高系统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建立委党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知如下:
一、联系工作内容
1.加强工作指导。委党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出席和指导联系点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不少于2次。
2.开展调研走访。委党组成员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向党组提出加强联系点基层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3.加强督促检查。委党组成员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宣传优秀先进。委党组成员及时关注联系点“一先两优”(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经验,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推动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模范示范点。
5、认真执行制度。委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和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二、联系点工作要求
1.各联系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认真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
2.各联系点要经常向委党组联系领导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3.各联系点要及时向委党组联系领导上报党建工作和重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4、各联系点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及时报告委党组联系领导;
5、各联系点及时向委机关党委上报委党组领导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的信息,以便委机关党委及时通过委网站发布。
三、委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名单
(略)
四、党组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联系点的工作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中共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