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办函[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5.01.23 【实施日期】 2015.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2014年全省教育年度要事和年度人物候选对象的通知
(皖教办函〔2015〕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相关处室(单位):
为梳理和展示2014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安徽省教育厅新闻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安徽青年报社决定举办2014年全省教育年度要事和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面向各地各校和委厅相关处室(单位)公开征集候选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年度教育要事
1.征集对象:各地各校和委厅在当年度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取得的突出影响和显著成绩等。
2.征集条件:社会广泛关注、公众普遍认可,在当年度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表彰或媒体报道。
(二)年度教育人物
1.征集对象:各地各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
2.征集条件:(1)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偏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2)在教学一线教书育人、关爱学生;(3)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成果显著;(4)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爱岗敬业、实绩突出;(5)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6)关心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7)社会广泛关注、公众普遍认可,在当年度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表彰或媒体报道。
在以上条件中,第1项至第6项应至少满足一项,第7项必须满足。
二、推荐办法
各地各校和委厅相关处室(单位)对照征集要求,采取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方式,自行填报《全省年度教育要事推荐表》和《全省年度教育人物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上的事件简介、人物简介要求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集中特点、突出亮点,字数请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表请控制在一张纸以内(可正反页打印)。
各地各校和委厅相关处室(单位)在推荐年度要事和年度人物时,请附国家级、省级表彰或媒体报道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推荐年度人物时,还请附人物数码标准照(二吋、红底、正面、正装、免冠)和生活照各一张(JPG格式)。
请各地各校和委厅相关处室(单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月17日前报送至安徽青年报社《教育周刊》编辑部(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邮编:230061),联系人:杨勇,电话:0551-62822434,电子邮箱:ahqnb@qq.com。
三、评选和奖励方法
在公开征集的基础上,主办方将成立活动评委会,初评出若干候选的年度要事和年度人物,通过有关网站和《安徽青年报》等进行公示,并接受网民和读者投票。评委会将结合网民和读者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2014年全省教育年度要事和年度人物。
主办方将为年度教育要事推荐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为年度教育人物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从参与推荐的各地各校中评选出若干个活动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2014年全省年度教育要事推荐表
2.2014年全省年度教育人物推荐表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