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15.01.20
【实施日期】 2015.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税收综合规定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清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因考虑元旦假期及1月17日、18 日为双休日等原因,2015年1月报税期限延长至1月20日。但由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报税期限需提前1个半月设置,而2014年11月国务院2015年节假日安排尚未出台,我们参照往年做法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设置2015年1月的报税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目前,企业办税一体化平台可以正常受理网上申报、抄报和缴税等业务,但无法对IC卡进行清卡。请需清卡的纳税人于近期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