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食药监械函[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01.19 【实施日期】 2015.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关于报送2014年度医疗器械工作总结的通知
(食药监械函〔2015〕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情况,谋划2015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请各市(直管县)局认真总结2014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内容包括: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概况、“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项检查(定制式义齿、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情况、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情况、2015年度工作打算及建议等。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楚、详略适宜,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于2015年元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洪星
电话(传真):0551-62999259
邮 箱:hx_ah@ada.gov.cn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