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市函[2015]106号
【发布日期】 2015.01.16 【实施日期】 2015.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民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5〕10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了贯彻落实1月15日《全国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以及全国和全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落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排查监控、违规查处、应急处置等措施;按照国家、省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抓紧落实建设领域工程款清欠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及时报送信息。按规定做好相关项目排查,报送相关信息。对于重大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群体性事件信息要及时上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1月19日至全国和我省两会期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及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维权投诉,公布投诉电话和网址,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涉及重大隐患的,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解决。
4.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及网络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在建筑农民工较多的工地,通过发放维权宣传册等方式,倡导依法维权。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