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市函[2015]100号
【发布日期】 2015.01.16 【实施日期】 2015.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放2015年第1批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建市函〔2015〕10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56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9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8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2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34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5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22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104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同志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管部门集中来我厅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