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155号
【发布日期】 2010.11.24 【实施日期】 2010.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法规类别】 法规规章清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2010]第155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发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29号修改)
二、合肥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