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农人函[2015]33号
【发布日期】 2015.01.09 【实施日期】 2015.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统计的通知
(皖农人函〔2015〕33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为了准确掌握全省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为省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决策提供详实依据,现将《安徽省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市、县(市、区)对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准确的明细台账,精确到人、到岗。统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单位领导要严肃审查。省里将组织抽查核实,对马虎敷衍或虚报数字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统计表以市为单位于1月31日前报省农委,同时报电子文档。广德县、宿松县由所在市统计上报。
联系人:张业鹏
电 话:0551-62666810
邮 箱:1592243802@qq.com
附件:安徽省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
安徽省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统计表
统计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统计人员(签字):
统计人员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单位
正 高
副 高
中 级
初 级
备注
人社部门设岗
现聘
待岗
人社部门设岗
现聘
待岗
人社部门设岗
现聘
待岗
人社部门设岗
现聘
待岗
市直
县直
乡镇
市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