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14.09.30
【实施日期】 2014.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功能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适应纳税申报表相关调整,满足纳税人使用U盘报送纳税申报表电子信息的需要,省局决定发布总局电子申报软件32号补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说明
(一) 本次发布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为32号补丁,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年报(一般事业单位);
2. 新增资产负债表月、年报(一般事业单位);
3. 新增收入支出表月、年报(一般事业单位);
4. 新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预征率%;
5. 新增《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月/季)》。
(二)我省前期推广使用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版本为30号补丁,将软件升级到32号补丁时,需依次从30号补丁升级到31和32号补丁,不能越级升级。
二、软件下载
总局电子申报软件补丁软件及说明文档,可以从安徽省国税局网站“首页 >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下载链接:
http://www.ah-n-tax.gov.cn/ahtax/zxbs/xzzx/ssrj/
三、运维支持
如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