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4.12.31
【实施日期】 2014.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计综合规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结果的通知
有关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经研究,现将具备承担我省会计人员网络继教培训资格的8家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2.北京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继教学院)
3.东北财经大学
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6.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
7.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会计网)
8.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会计网)
望以上单位遵守承诺、公平竞争、注重教学、强化服务,于每年1月20日至31日,向我厅报送当年度培训计划,明确上线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教师等,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31日,与我厅签订合作协议书。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31日